2012年起,南沙区的适龄学生可享受区属公办小学、初中和高中全面实行免收书(学)杂费,外来工子女也将享受本地户籍学生同等的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如果一学生从小学开始在南沙入学,在小学六年间共可减免书杂费3900元(其中,该生每年免杂费500元,免课本费150元);若该生入读南沙区公办初中,初中三年共减免书杂费3060元(其中,该生每年免杂费720元,免课本费300元);若该生入读南沙区公办高中,高中三年共计可减免学杂费7050元(其中,该生每年免学费1910元,免课本费440元)。即该名学生在南沙区完成12年的教育,总共可减免书(学)杂费14010元。
据悉,在广州市各区中首次实施公办中小学校学生全面实施免费教育,也是南沙区“2012年民生十件实事”中排位之首的惠民大事,为此区财政每年将给各公办中小学校补贴18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