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法律规定
1999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2015年2月4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简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明确:“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由以上可知,借贷合同是有明确规定可以适用“接受货币一方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其他合同是否能适用该规定,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然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为了更好的运用该规定有必要明确一下适用范围或者对实施范围在司法过程中达成共识,以限制司法者的自由裁量。
二、“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适用合同纠纷的范围
通过文义解释《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民诉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凡是合同纠纷,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均可适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但因《民诉司法解释》第十九、二十、二十一条对租赁合同、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保险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另有规定。故“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除租赁合同、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保险合同均可适用于其他所有合同确定合同履行地。
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高民智发表《关于民诉法解释中有关管辖问题若干问题的理解与适用》的文章中“借款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如果争议的合同义务内容为给付货币的,也可以适用本条关于接收货币一方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2015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民事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中“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适用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所有合同纠纷,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所以,无论是从法律解释角度还是司法实务角度,关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适用所有合同(除另有规定的)应是被认可的。
三、怎样理解“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
争议标的是指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内容,“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是指争议的合同义务是以给付货币为内容。对“争议标的”的理解,特别注意不能把“争议标的”等同于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在合同纠纷中,是基于合同关系主张对方承担的合同责任的声明。合同履行地不能按照诉讼请求种类来确定,只能依照争议的合同义务来确定,也即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
2025-12-12 洪笛童
冬意渐浓,屋内总该有份恰到好处的暖意。煮一壶热茶觉清淡,倒一杯烈酒又过烈,直到遇见这瓶加拿大冰酒——零下 8℃凝结的甜润,像把冬日暖阳揉进酒杯中,每一口都暖得熨
2025-12-10 洪笛童
那么,如何避免这种“入坑”的情况呢?关键在于清晰的自我定位。1. 自用型会员:做个理智的消费者如果你把自己定位为“自用型会员”,那么你就应该把自己当成消费者来看
2025-10-24 洪笛童
有人会问,理发不是刚需吗?头发长了就得剪,这买卖怎么会做不下去?问题就在于“刚需”被一层层分食。快剪店崛起,把最基础的洗剪吹分流走了,十元、二十元一刀,效率高、
2025-09-21 洪笛童
新华社记者岳冉冉、陈欣波继云南红河州屏边县湾塘小学2022年被发现是“零近视”后,该省今年又新增两所“零近视”学校——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的腊福小学与
2025-08-12 洪笛童
现在很多美发店会有招收“学徒”的情况,招来“学徒”后,美发店对其进行培训后上岗就业。但很多美发店并不和学徒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公布